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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基斯坦一法院对一名女性判处死刑,罪名是根据“防止电子亵渎罪”网络犯罪法案(PECA)进行的犯罪。
周四,伊斯兰堡特别法庭的法官阿夫扎尔·马约卡(Afzal Majoka)作出了这一判决。
该女性因违反巴基斯坦刑法第295-C条而被定罪,该条款规定亵渎先知穆罕默德(PBUH)可处以死刑。法院除了判处死刑外,还对其处以30万卢比的罚款。
根据PECA法案第11条,她还被判处7年监禁及10万卢比的罚款。
该女性有权在30天内对判决提出上诉。
值得一提的是,巴基斯坦已向Facebook和Twitter请求协助,以识别涉嫌亵渎的公民,意图对其提起诉讼或寻求引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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